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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了車禍除了當天肇事者來醫院看望過我,後續幾次聯繫都推脫不露面甚至不出醫藥費堅持要求先看後付怎麼辦?交通肇事基本都是這樣,甚至出現三不原則,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對於車主來說,這個確實也能理解,反正車輛有保險,最後是由保險公司來賠償,自己要是介入,反而給自己帶來額外的麻煩。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基本只肯墊付交強險中10000元的醫療費,其他費用就只有通過後面調解或訴訟來解決。畢竟,現在對方不肯過來探望,不肯墊付費用,我們個人也是拿他們沒有辦法。對你來說,恐怕只有自己先想辦法籌措資金,治療出院以後再索賠,或通過法律程式來解決賠償。賠償的話,主要的賠償費用是在傷殘賠償金方面,這個需要鑒定傷殘等級。至於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賠償專案,則根據鑒定結果和具體情況去計算即可。

回答2:

遇到這種情況,沒有特別好的辦法,只能自己先墊付醫療費治療,不要等,因為身體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如果因為耽誤或者延期治療導致了機體出現了不可逆的傷害,那就得不償失了。先自己墊付治療,是在不行可以讓肇事司機一方的保險公司先期墊付1萬元的醫療費,這個在實踐中是可行的。保險公司墊付後依然不夠用,或者自己沒有錢治療,沒辦法,只能去借錢先治療,不能連借錢都借不到吧?等傷情穩定後,可以就住院期間以及康復穩定期間所花費的所有醫療費、誤工費、補助費等各項費用計算清楚後,一次性向肇事司機一方要求賠償。當然,實踐中還有傷者由於花費巨大的醫療費,於是先起訴一部分,起訴一部分後,保險賠償完,用這部分賠償再治病,然後待將來起訴剩餘部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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